胡水君
| [日期:2006-04-13] |
来源:中国法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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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9月至2005年8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做博士后研究。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法理学、法律与社会理论。曾在《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读书》、《开放时代》等刊物发表文章数篇。 代表著作:《法律的政治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内容简介:十八世纪,权利政治在西方兴起,并成为西方近三百年来政治和法律实践的主导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这一模式构成中国近代以来政治和法律变革的一种重要参照或对照。在此背景下,作者考察了西方一些主要的政治和法律理论,并结合现实分析和探讨了中国政治和法律发展的可能方向。作者把现代权利话语、传统德性话语和现实利益话语视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相互竞争、而又需要相互协调的三种主要话语,并指出与此相应的三种治理之道:权利之道、德性之道和利益之道。作者认为,一种好的治理之道当以天理统合法理和伦理,由此,中国的政治和法律实践当在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主导下,在法理层面围绕人权和公民权利加强政治和法律制度建设,在伦理层面承接传统道德精神,重新挺立道德主体,寻求道德与权利、制度与实践的结合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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