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刘女士诉称,去年10月20日,其前往“北京欢乐谷”游玩,在乘坐“水晶神翼”后出现头晕、头痛、左半身麻木、恶心、呕吐等症状,随即前往医院检查,经诊断为剧烈运动、情绪过于紧张导致脑出血。为此,刘女士支出医疗费38469.23元、护理费5217.5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50元、营养费3000元,并因病无法工作导致误工8个月,损失40000元。刘女士同时表示,其还因病错过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等多项重大考试,并一度导致流产,受到了巨大的精神损害。
刘小姐认为,“北京欢乐谷”无法保证提供服务期间游客的人身安全,并导致其遭受人身伤害,故应赔偿其各项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