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石松
| [日期:2006-11-21] |
来源: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一、基本情况
姓名: 谢石松
职称: 教授
学历:博士
单位: 中山大学法学院
二、个人简历
1981-1991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系攻读学位期间:作为我国自1978年全面恢复法学教育以来,第一个从本科到博士都是接受国际法学专业教育的学生,先后获得了国际法学专业的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打下了非常深厚的法学、特别是国际法学理论基础,掌握了非常扎实的国际法学专业知识。对国际私法学、国际民事诉讼法学、国际商事仲裁法学、票据法学等学科作了初步的探讨与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政治与法律》等全国性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了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并出版了一部学术专著。在读期间,于1986年,在《政治与法律》1986年第2期上发表了《论个体经济的法律地位问题》一文,对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经济环境下,新出现的个体经济的法律地位作了明确、科学的界定。
1988年,在韩德培教授和李双元教授的指导下,完成了《国际司法协助问题研究》这一17万字的硕士学位论文。在我国第一次对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种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深入的开拓性研究。1989年完成了教育部委托韩德培教授主编的《国际私法》一书中《程序法篇》约15万字的撰写工作(虽然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而未能公开出版发行,但有大量打印本流行)。论文和书稿中对有关问题的分类、分析和探讨方式,及相关的观点和理论,都得到了1989年以后出版的有关国际私法论著的认同和采用。其中有关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一章的主要内容后来在《中国社会科学》1990年第5期上公开发表。
1990年,与李双元教授合作,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国际民事诉讼法概论》这一49万字的学术专著。对“国际民事诉讼法”这一法律部门所涉及到的所有理论和实际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虽然由于李双元教授的反对,而未能在这一著作中提出“国际民事诉讼法是区别于国际私法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观点,但对于国际民事诉讼法这一独立的法律部门和国际民事诉讼法学这一独立的法学部门在我国的建立,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1991年,在韩德培教授的指导下,完成了《票据法的理论与实务研究》这一约23万字的博士学位论文。在我国第一次对票据流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种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深入的开拓性研究。武汉大学的李双元教授认为,这篇论文“以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为基础,立足于建立和健全我国票据法制,结合国际社会现存的票据法理论及票据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全面系统地论述了有关票据的各种法律问题,并且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是一篇很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作者认为我国立法机关在进行票据立法时,不能违反商品经济的发展对票据制度所提出的客观要求,并应基本上与国际票据制度的普遍实践保持一致,而在参加国际立法活动中,也不能不顾及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特点,这都是很有创见的”。中国政法大学的钱骅教授认为,“论文运用了丰富的材料,对国际上有关票据法理论和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的、系统的研究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对如何完善和制定我国的票据立法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和建议”;“论文条理清楚、结构严谨、材料翔实、文字流畅,对很多问题都能在充分研究现有票据法理论和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学术见解,特别是对我国票据立法的方式和内容提出的见解,是富有开拓性的”。外交学院的姚壮教授认为,“作者的论文选题——票据法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富有现实性和超前性;论文的写成填补了我国国际私法学、特别是票据法研究领域中的一个空白”。
1991年9月,到中山大学法律学系任教以后:从1992年3月开始担任国际法教研室主任,1993年晋升为副教授,1995年遴选为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1996年晋升为教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为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突出的贡献。
在法学教育方面,先后主讲过12门国际法学方面的专业课程。共中包括《国际私法研究》、《国际经济法研究》、《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法专题》、《国际私法专题》、《国际经济条约与惯例》等5门硕士研究生课程和《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海商法》、《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法》等6门本科生必修课程,以及1门全国性的公共选修课《国际民商事纠纷的法律解决程序》。
在法学研究方面,主要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等全国性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撰写发表了学术论文数十篇;独立撰写或参与撰写出版了学术著作及教育部和司法部主持的全国性法学统编教材十几部。个人撰写出版字数累计达260多万字。公开发表的论著涉及法理学、民商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商法学等领域。特别是在国际私法学、国际民事诉讼法学、国际商事仲裁法学和票据法学领域,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取得了非常丰富的研究成果。在此期间,于1995年,在原来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独立出版了《票据法的理论与实务》一书(29.6万字)。之后又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现代法学》等刊物上,独立发表了《论票据的伪造》(1995)、《论票据代理中的法律问题》(1996)、《论票据的保证》(1996)、《论空白票据的有关法律问题》(1996)、《论票据背书的连续》(1997)等一系列高质量的专题论文,地票据法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1996年,在原来硕士学位论文和《国际私法 (程序法篇)》的基础上,独立出版了《国际民商事纠纷的法律解决程序》一书(34.8 万字)。并在《法学评论》等刊物上发表了《国际民事诉讼法学是一个独立的法学部门》(1996)、《论域外送达中有关文书的概念问题》(1996)、《论国际民事案件中的管辖权问题》(1996)、《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问题研究》(1997)、《论国际商事仲裁规则的有关法律问题》(1999)等一系列高质量的专题论文。这些论著在我国国内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并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国际民事诉讼法学是一个独立的法学部门”这一观点;其学术价值,在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和民事诉讼法学界,都得到了非常充分的肯定。如韩德培教授评价《国际民商事纠纷的法律解决程序》一书,“将国际民商事仲裁法和国际民事诉讼法作为两个彼此平行、且又都可以独立于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程序法部门,在广泛地比较研究了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有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深入地综合分析了各国的有关国际民商事仲裁与诉讼法理论的基础上,对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的国际民商事仲裁程序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这两种重要的法律程序中所涉及到的各种理论和实际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探讨,从而建立了比较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民商事仲裁法学体系和国际民事诉讼法学体系”。
1998年,在《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创刊号上发表了《中国国际法学科体系之我见》一文。提出了:“法学应该是与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相并列的一级学科,国际法学应该是法学这一一级学科下与国内法学并列的一个二级学科”,“国际法和国际公法应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国际法是相对于国内法而言的一个法律体系的概念,而国际公法则是国际法体系中一个相对于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部门法的法律体系的概念”,“国际法作为一个法律体系应该是调整含有国际因素的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商事仲裁法等法律部门,而国际法学则是指由法学理论中研究这些部门法而形成的各个相应的部门法学所构成的一个对应于国内法学的法学体系,其范围自然应该包括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民事诉讼法学、国际商事仲裁法学等学科体系”的观点。
1998年,在《法学评论》第6期上发表了《再论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起源观》一文(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1999年第2期作了全文转载)。对马克思主义法学中的法的起源观作了新的注释。提出了:“法产生于原始社会”,“法在共产主义社会也还会继续存在”,“法的普遍的和基本的属性是社会性、规范性和强制性”,“阶级性只是法律在阶级社会中的特有属性,决非法律的根本属性,随着阶级对立的消灭,法律的阶级性就会失去其存在的基础”等观点。
1998年,受国家教育部成人教育司的委托,作为召集人,在北京,主持起草了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法学类主要课程《国际经济法》的《教学基本要求》;作为召集人,在上海,主持审定了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法学类主要课程《国际私法》的《教学基本要求》。同时,接受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邀请,在武汉,参与审定了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法学主干课程《国际私法》的《教学指导纲要》。并作为主要作者,参与了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法学14门主干课程之一的《国际私法》统编教材和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法学19门主要课程之一的《国际私法》统编教材的编写工作。
主要获奖情况
1、第三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国家教委中青年奖
2、第二届国家辞书奖二等奖
3、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4、广东省法学会优秀法学研究成果一等奖
5、广东省普通高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
6、广东省南粤教坛新秀
7、广东省法学会建会20周年“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三、学术成就
论文 1、《论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独著)《中国社会科学》1990(5)
2、《论票据代理中的法律问题》(独著)《中国法学》1996(1)
3、《国际民事诉讼法学是一个独立的法学部门》(独著)《法学评论》1996(5)
4、《中国国际法学科体系之我见》(独著)《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1998
5、《再论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起源观》(独著)《法学评论》1998(6)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1999(2)全文转载
著作 1、《国际民事诉讼法概论》(与李双元教授合著),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2、《票据法的理论与实务》(独著),中山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国际民商事纠纷的法律解决程序》(独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